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津财库〔 2023 〕 35 号
各国有商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渤海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 的通知》(财库〔 2014 〕 183 号)和《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开展省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通知》(财库〔 2017 〕 8 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提高国库现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制定了《天津市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天津市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202 3 年 8 月 30 日
(此件 主动公开 )
附件:
- 天津市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doc